新华网福州4月17日电(记者 张志滨)17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按照规定,福建省共有71个老区、苏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民族乡农村地区学生可享受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
据了解,今年共有教育部直属72所高校和23所其他自主招生高校参与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不少于招生院校2015年本科招生总规模的2%。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录取要求,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报名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应具备哪些条件?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福建老区、苏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民族乡的农村,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参加2015年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此外,符合上述户籍条件,且连续3年学籍在民族中学(宁德民族中学、福州民族中学、晋江陈埭民族中学)的少数民族考生,参加2015年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也允许其报考。
4月15日至5月5日,考生可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写、提交报名申请信息。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名单,将于5月6日下发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审。高考后、高考成绩公布前,有关高校对考生进行考核并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信息,在本校招生网站和平台公示。
高考成绩公布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有关考生单独填报志愿,单独投档录取,原则上与自主招生同时进行。录取结果在有关学校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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