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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十条”要求每年公布水环境最差最好10城名单

2015-04-17 15:49:51来源:京华时报作者:王硕 龚棉

  关键词社会监督

  >>措施

  公布最差10个城市名单

  依法公开环境信息。综合考虑水环境质量及达标情况等因素,国家每年公布最差、最好的10个城市名单和各省(区、市)水环境状况。对水环境状况差的城市,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节水型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并向社会公告。

  >>解读

  水质信息全面公开是前提

  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表示,每年公布水环境最好、最差的城市排名,对于城市来讲可能会带来治理压力。但是只公布年度排名,难以形成持续的、有效的关注。

  马军说,“大气十条”取得较好效果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在“大气十条”出台前,全国已经

  开始构建起完整的监测网络,并实现实时发布监测数据,而“水十条”在实施前并没有水质信息的全面公开作为基础,需要首先摸清基数,并定期向公众公开,以便公众对改善效果进行监督。据了解,目前只有140左右个国控站在每天四次发布监测数据,但各地还没有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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