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4月16日讯(记者 邱陵 通讯员 李建辉 陈振文)记者从福州市林业局获悉,4月15日,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成功破获4月5日清明节发生在五马山公园的森林火灾案件,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4月5日中午12时许,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110指令称:“在福清市五马山公园山上发生森林火灾,要求出警处理”。接警后,森林分局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调查取证,龙山街道,瑞亭村干部和森林协警迅速投入扑灭山火。由于清明节期间长时间久旱无雨,火势很快向四周蔓延。因火势一时无法控制,山火先后蔓延到玉屏、龙江、音西街道林区。经过各街道干部群众奋力扑救,大火于次日凌晨零时许被成功扑灭。
为了尽快破案、严惩火灾肇事者,森林分局迅速成立“4.5”五马山公园森林火灾专案组,经过调查摸排,走访群众,寻找目击证人,专案组很快掌握起火点系从一台墓烧纸钱引起,于是围绕墓牌上的名字寻找对象,因五马山上是全市坟墓的集中区,山上坟墓有数百台,很难查找到墓的主人。
专案干警从龙山、龙江、音西、玉屏街道调查摸排,终于初步查明福清市城头镇人陈某有重大涉案嫌疑。
4月14日上午,专案组在查明陈某居住在福清玉屏街道后埔街商业楼一套房时,迅速组织警力开展抓捕行动,在其居住的套房内将其抓获归案。
经审查,陈某(女、现年59岁)供述其清明节当天上午与家人一同前往五马山上为其公婆坟墓祭扫,在烧纸钱时不慎引起山火,当时她与家人参与灭火,其儿媳用电话报警。因火势大无法扑灭,潜回家中。
经初步鉴定,该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造成林木直接经济损失 8 万余元。因陈某祭扫坟墓用火不慎引发的森林火灾构成失火犯罪,现已被警方刑事拘审。
目前,全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