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新闻网4月15日讯 昨日,省环保厅公布了2015年度第一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133家企业名单,其中14家是福州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所占比例最高,橡胶制造行业和交通运输设备制造行业次之。
福州企业包括: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的福清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清豪业陶瓷有限公司、福建源鑫建材有限公司,橡胶制造行业的福州康大鞋帽有限公司、福建省清禄鞋业有限公司、连江清禄鞋业有限公司,交通运输设备制造行业的福建省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东南造船厂、颖明(福州)标准件企业有限公司,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行业的福建闽威电路板实业有限公司,纺织行业的福建省金纶高纤股份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的福州泉运制版有限公司,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行业的福州一化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省环保厅要求名单内企业应在名单公布后两个月内开始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在5月15日前备案。未进行备案的企业,各评估机构不得受理其审核报告。各企业应在名单公布之日起1年内,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将审核报告报送有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各负责清洁生产评估的机构不得向企业和咨询机构收取评估费用。
同时,清洁生产工作执行公告制度,每季度进行一次公告,未列入公告的企业视同未开展。环保部门对发现不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弄虚作假的,应及时报告省环保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