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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遏制微信朋友圈买卖乱象 化妆品微商标准颁布

2015-04-14 11:08:51来源:闽南日报作者:郑俊珺

  微商也需营业执照

  近日,首部《中国化妆品微商标准(执行草案)》面世。新规明确要求微商所经销的产品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商标注册证、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信息及批准文号、商标注册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而以个人为单位的经营者,需到当地的工商部门注册,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所售产品和外包装必须符合化妆品的相关法律规定与标准。

  新规对化妆品微商的售后工作也做了一些规定,不管是个人行为还是企业行为,任何微商都应建立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机制,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最大保障。

  微商标准有助规范市场

  对此,市消协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微店属于电商的一种,之前并没有实名认证、行用担保以及第三交易平台,在消费者与店家达成交易的时候,只是“你情我愿”的交易,微商与淘宝、京东、当当等大型销售网站有着较大的差异,微店并没有一个正规的管理平台,同时也缺乏监管的部门。《中国化妆品微商标准(执行草案)》的面世,将有效管理微商市场,消费者在微店购买产品时,应该先看商家是否具有营业资格以及产品是否符合行业标准再购买。

  同时,法律界专家提醒消费者:“微商售卖的东西最起码要有质量要求,不论是大型购物网站还是小商家,都必须有质量标准,否则销售的就是假冒伪劣产品。如果在微店内购买商品发生纠纷,消费者可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

  (记者 郑俊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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