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二:社会保险
企业代表黄瑛问:“社会保险何时交?要交多少?”
朱敏说,企业要在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员工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单位18%,个人8%)、基本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工伤保险(根据企业经营范围确定缴费比例,按2%、1%或0.5%执行)、失业保险(单位按全体职工工资总额的1%,个人按本人工资的1%)、生育保险(单位按全体职工工资总额的0.7%)。
焦点三:加班工资
企业代表林珅问:“如何认定员工加班?公司是否应该设定加班审批制?”
张燕琴说,企业要将加班审批制明确规定在公司规章制度中,员工需要确认考勤表,流程是申请—批准—确认。
标准工时下加班工资计算公式各不同。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个月=21.75天。
特别注意:
一、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的,首先选择安排补休,不能够安排补休的,应支付加班工资。
二、对安排劳动者延时加班的,无法补休的情况下,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或调休的选择权在劳动者。劳动者要求以补休的形式替代加班费的,用人单位可安排补休,当然补休的时间应不少于加班时间的三倍。
焦点四:经济补偿金
福州某公司成立10年了,还没有处理过员工退休事宜。近年他们有招年龄超过50岁的男职工,这些职工之前都没办过社保,所以退休后就没有社保的退休工资,如果这些职工到退休年龄后不再退休返聘,反过来跟企业要养老金,这样要求合理吗?企业要承担什么责任?
李翠凤说,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而给员工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员工损失,例如退休金损失等。
员工如果在退休前办理社会保险,则到达退休年龄后还可以通过补缴社保的方式领取退休金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但是,如果员工在退休前从未办理社会保险,则到达退休年龄后则不能通过“补缴社保”这种补救方式领取退休金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福州晚报记者 刘栋宾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