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建围墙被偷拆七次? 村民称堵了“生死路”

来源:东南早报作者:林志安

  企业红线内建围墙被偷拆七次?

  村民声称:围墙堵了村里的“生死路”

  住建部门:村民没有执法权,私拆他人围墙违法,若围墙无手续,企业应补办

  律师观点:村民涉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当事人可索赔

企业建围墙被偷拆七次? 村民称堵了“生死路”

  围墙被拆毁后石条堆在一处

  东南早报讯(早报记者 林志安 龚翠玲 文/图)在自家厂房的用地红线内建围墙,为何多次被人无端拆毁?近日,读者庄先生反映,称他在惠安县螺城镇合法拍得的一处厂房及相应用地,于去年年底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建起围墙,却多次被人无端拆毁,多次报警也无果。

  记者采访获悉,围墙为当地村民拆毁。村民们承认,庄先生所建围墙确实在用地红线内,但是堵住了村里的“生死路”,因协商不成,后来就组织前去拆毁。市住建部门和律师则表示,村民没有执法权,私自拆他人围墙属违法行为,庄先生所建围墙若无手续应补办。

  【读者反映】 围墙建在红线内 却多次被拆毁

  “这块房产归我所有,手续合法,有依有据的,我在自己的合法用地上建围墙,不管是什么人,凭什么三番五次来拆?而且什么手续都没有,偷偷地来拆。”庄先生说。

  庄先生所说的房产,位于惠安县螺城镇霞东社区霞西路上,是他于2007年9月经拍卖而得,包括一栋六层高的厂房及一块相应用地,前身为惠安县一家服装公司。接手后,庄先生在去年年初把厂房出租出去用做仓库,并请了个当地的老人看管,老人闲暇的时候就在空地上种种花生、地瓜等农作物。

  日前,记者前往现场查看,庄先生在房产外用石条建起围墙,围墙南侧一段被拆毁,被拆的石条杂乱地堆着。庄先生说,去年年底,他的地被人挖出很深的坑,要挖出一条路来,他这才打算在这块地上围上围墙,以后才知道地界在哪里。

  “沿着水沟靠近厂房的这块地都是我的合法用地,我想把这块地全围起来,方便管理。”庄先生说,结果围墙还没建多少,当地社区居委会主任便和一些村民前来“阻止”,后来围墙被人偷偷拆毁了,“我又叫人去建,建好后很快又被偷偷拆毁,前前后后被拆了七次,损失好几万元”。

  让庄先生难以接受的是,在建围墙前,他还咨询了相关部门,得到的答复是“在自家用地红线内建围墙,不用特别申请”,结果还是出现这样不可思议的状况。

  “被偷偷拆了几次后,我就安装了监控。”庄先生说。记者查阅发现,监控画面里记录下3月11日、3月21日等几次围墙被拆的过程,有时是晚上,有时是白天。庄先生分析监控,称:“他们都是先来看看守厂区的老人在不在,如果不在,就把挖掘机开进来拆。”

企业建围墙被偷拆七次? 村民称堵了“生死路”

企业建围墙被偷拆七次? 村民称堵了“生死路”

  监控记录下围墙几次被拆的过程

  【记者走访】 称围墙堵了“生死路” 村民组织拆毁

  记者前往惠安县螺城镇采访,霞东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吴建和称,知道围墙被拆的事,“他(庄先生)刚开始建围墙的时候,村民有来反映,说建围墙会堵了村里的‘生死路’,当时我带着村民过去沟通协调。”吴建和称,庄先生房产所在地为霞东社区林柄自然村,所谓的“生死路”就是村里有人过世出殡时要走的“棺路”。

  吴建和称,他和村民前去只是协商,毕竟庄先生所建的围墙在他合法用地范围内,别人无权干涉。吴建和说,后来围墙建起来后,村委也不好说什么了,“后来是林柄村自然村的村民自己组织去拆毁的,村委并没有发动和组织,确实拆了好几次”。

  霞东社区居委会书记黄玉明也表示,知道村民拆毁围墙的事,“‘棺路’是村里的风俗习惯,出殡的固定线路,之前那家服装公司没有建围墙,还相安无事,现在建了,村民和庄先生就发生了争执”。

  记者走访现场看到,庄先生拥有的厂房和用地所在的霞西路是一条断头路,路的尽头是一所中学的围墙,另一侧则是一家大型的广告公司,附近并没有居民房。

  采访过程中,多位村民称“生死路”一定要留。记者从霞东社区居委会了解到,去年9月份林柄自然村村民开始集资,准备把村里的“生死路”修成水泥路。今年76岁的吴炎成是林柄自然村的村民,他说,大家也知道这条路是在庄先生合法用地的范围内,但是大家还是希望他能尊重当地的风俗。

  庄先生称,据他观察,从他获得该处房产至今,并未曾发现村里有死人出殡从所谓的“生死路”上过过,“所谓‘生死路’不知是不是个借口,背后是否还有其他不可说的深层原因?”

  至于背后是否有什么其他更深层的原因,多名村民坚称没有,而庄先生则表示:“没有实实在在的证据,不可说。”

  【镇政府】 已介入协调 建围墙还需取得建设许可证

  建好的围墙屡次被拆毁,庄先生多次向惠安城关派出所报警,也多次向惠安螺城镇政府部门反映。

  记者了解到,事发后,螺城镇副镇长林景波曾组织霞东社区书记黄玉明、社区居委会主任吴建和以及林柄自然村的村民,在城关派出所就此事与庄先生进行沟通,但是未有明确的协商结果。

  “这块地确实是他(庄先生)的合法用地,而村民根据村里的风俗,希望能通过协商,留住‘生死路’。”林副镇长表示,如果庄先生能够退让些地,镇里将会协调就近的用地作为补偿;而如果庄先生不想协商,要建围墙,那么可以申请相关建设手续,取得建设许可证后,再按规定建造围墙,村民偷偷拆毁围墙的做法“不妥当”。

  【部门说法】 村民没有执法权 私拆他人围墙违法

  >>>疑问一:既然是合法用地 建围墙为啥还要报批?

  对于林副镇长说的“建围墙要申请相关建设手续”,庄先生表示疑惑不已,“用地是我经过合法拍卖所得,土地证什么的我都有,为啥我要建个围墙,还得报批?而且建围墙之前,我还专门咨询过相关部门的”。

  庄先生还比较疑惑的是,放眼望去,建围墙的厂房多了去,难道他们都有报批?

  部门:只要有建设行为 就要履行建设手续

  “关键在于看当初交由规划部门审批的设计方案中有没有涉及围墙的部分。”惠安县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股股长尤晓斌介绍,一般整个厂区都是统一规划建设完成的,在厂房设计之初,所有的功能区就包含在规划方案中,这个方案是要规划部门审批的,“如果当初部分功能区未建后期要再建的,按照规划部门审批的方案严格执行就可以;但如果当时审批方案中并未涉及这部分功能区的建设,不管是围墙还是其他部分,那么都要重新申请相关建设手续,否则属于违建”。

  >>>疑问二:村民有什么权力拆毁我的围墙?

  “我在我的合法用地上建围墙,别人有什么权力三番五次地来拆毁?”庄先生说,退一万步说,即便他建围墙未经报批,要补办手续甚至拆除,不管怎样,都得由相关执法部门按法按规按流程来办,决不能由村民胡来,说拆就拆。

  部门:村民没有执法权 私拆围墙违法

  “村民没有执法权,私自拆他人的围墙属违法行为。”泉州市住建局政策法规科科长王双明说,不管建设是否符合建设规定,就算是违法建设,也有相关的执法部门依法按规进行执法。一旦发现违建行为,市民可向执法部门进行投诉,并不能自己动手拆除。

  据介绍,执法部门如果要进行某个违建的拆除,并不是想拆就拆的,而是要先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最后形成处罚决定书并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执行处罚决定的,再申请强制执行。

  【律师说法】 村民涉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当事人可索赔

  “建好了给我拆毁,等我叫人又建起来,又偷偷来给我拆毁。”庄先生说,围墙被多次拆毁,对他造成损失数万元。

  福建泉中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倩雯表示,庄先生在自己的用地上建围墙,村民不是执法部门,没有拆围墙的权力,即便庄先生建围墙没有相关手续,要拆也应由执法部门来拆。

  张倩雯表示,在这起事件中,村民涉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庄先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拆毁围墙的村民赔偿其损失,至于具体造成多少损失,还需经过鉴定认定。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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