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导报4月14日讯(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厦法宣/文 陶小莫/图)一瘾君子因贩卖毒品被判刑10次,他非但不思悔改,还继续变本加厉地进行毒品犯罪。
获刑10次之后,还敢贩毒、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枪支。近日,屡教不改的毒贩陈某被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他的3名同案犯也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二年。
屡教不改 曾10次贩毒获刑
陈某曾先后10次因贩毒获刑。从2006年开始,他就以自己在思明区的一个住处为据点贩卖毒品。
为方便贩毒,该据点共装有三道铁门及监控。陈某先后因贩卖毒品被判刑10次,均因身体原因无法收押。但是,就在监外执行期间,陈某仍不思悔改,继续贩卖毒品。
同期,另一被告人阿芳与陈某同居于此,帮助陈某称重、分包毒品,送货给前来买毒品的人,并收取毒资。
2013年,陈某通过阿芳认识周某。小杨自2013年3月刑满释放后,以换取毒品吸食为条件,帮助陈某送货给前来买毒品的人,并收取毒资。
2013年5月15日上午,陈某以每克330元的价格向周某购买三块海洛因用于贩卖。之后,陈某以70元的价格,通过小杨向吸毒人员贩卖海洛因0.09克。
当天,公安人员抓获陈某,并查获毒资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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