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12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韩影 通讯员 蔡小芳)“他说有朋友要买翡翠,需要拿一些现货给他们看看,我就答应了。哪想,他既不给钱也不退货。”昨日下午4时许,玉器店老板娘王女士,到鲤中派出所报案,怀疑自己被顾客郭某给骗了。
王女士是贵州人,在泉州后城文玩市场经营一家玉器店。今年1月3日,店里的老顾客郭某,从她这里拿走了7件玉镯和4件吊坠,都是质量上乘的翡翠,共值200多万元。
郭某称,几个朋友要买翡翠,他想拿些货给他们看,得先赊账。王女士也没怀疑,就开了张收据,郭某签了名。一晃3个月过去了,王女士屡次催款,郭某每次在电话里答应得很爽快,却始终不露面。前两天,王女士再次打电话给他,郭某称自己在丽江办事。
“我怀疑被他骗了,所以赶快来报警。”王女士说,她知道郭某在泉州市区有套大房子,还开豪车,所以很信任他。
“我确实存了私心,想把这些翡翠高价转卖,赚些差价再汇款给她的。”警方联系上郭某后,他在电话中连连致歉。
民警介绍,此种情况很难构成诈骗,王女士手里有收据,是正常的买卖合同关系。如果郭某始终不还款,王女士可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