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与女儿见面很难
故事的主人公姓赖,三明人,5年前与前夫离婚。当时因自身经济状况实在无力抚养女儿,所以她只好忍痛把2岁女儿的抚养权给了前夫。
离婚后两个月,赖女士曾想带女儿回去玩几天,那时女儿被前夫送到安溪的亲戚那边生活。“我上午到那边,在屋子里跟女儿玩了一整天,要走的时候,她哭着要跟着,我也只能跟着哭。”她想带走女儿,却遭到前夫拒绝,当天带走的只有一段女儿的视频,直到现在还存在手机里。
从那次见面以后,虽然赖女士时常有跟女儿打电话,可母女俩再也没有见过面。过了一两个月后,就连电话都通不上了。“之前带孩子的亲戚说,我女儿已经被另外的人带去养了,让我不要再打电话过去。”赖女士说。
那年年底,赖女士去上海开了服装店,以应付所欠的债务。此后她多次想跟孩子见上一面,一直未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