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重罪作出判决震慑力度大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季建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本人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
季建业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十八大后落马的省部级官员中,还有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童名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倪发科、王素毅已经获刑,包括季建业在内,共计6人。
首个获刑的是王素毅,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2014年7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认定王素毅受贿1073万余元,以犯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后至上诉期届满,王素毅未提出上诉,判决生效。
被判刑的6名官员中,共计两名官员被判处无期徒刑。除了王素毅外,另一名是刘铁男。2014年12月10日,刘铁男被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刘铁男涉案金额为3558万余元。
此外,4名官员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2014年8月18日,童名谦因玩忽职守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4年10月13日,李达球因受贿1095万余元被吉林省延边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2015年2月28日,倪发科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竹立家表示,根据腐败官员的犯罪情况,法院基本是以重罪作出判决,这样的量刑“还是比较合适的,能够起到比较大的震慑作用”。
黄晓亮也认为,针对职务犯罪来说,这样的量刑结果与官员犯罪的危害情况基本相适应。 (本报记者陈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