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女友怄气心情不好 因切歌不快砸伤好友
一伙好友同到KTV喝酒唱歌,不想一人与女友怄气心情不好,朋友切了他的歌,一时冲动拿起酒瓶砸向好友,导致好友损伤程度达到轻伤二级。4月2日,杨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芗城公安分局采取强制措施。
3月17日22时30分许,阿松和杨某、小彬、小黄、小晨、小辉等几名好友一同到市区元光南路某KTV喝酒唱歌。他们开了一间大包厢,阿松、杨某、小晨先进了包厢,阿松和杨某各自点了一些歌,阿松先唱了起来,等到杨某唱歌的时候,阿松把他点的一首歌切到了杨某一首歌的前面,杨某便质问阿松为什么要切歌,阿松对他说“我就是给你切歌而已,又没删你的歌!”杨某因与女朋友吵架怄气,本就心情不好,阿松又切他的歌,更加生气。
没几分钟,杨某突然拿起桌上一瓶未开封的啤酒瓶朝阿松的右脸部砸了下去,阿松一下子愣住了,拿起话筒还击,两人扭打起来,后被众人拉开,杨某悻悻地离开了。第二天,阿松的右眼部淤肿积血,到175医院检查治疗,经医生拍片,诊断为右颧骨、上颌窦前外侧壁及右眼框框下壁多发性骨折,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事后,杨某向阿松致歉,并积极赔偿阿松的治疗费用,取得阿松的谅解。4月2日,杨某到巷口派出所投案自首。
(郑乐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