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4月9日讯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入驻市民服务中心后,昨日不少市民致电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询问该窗口可以办理什么业务?应该如何办理?记者了解到,窗口所办业务涵盖了所有住房公积金业务,其中住房公积金归集类事项6项,住房公积金提取类事项16项,住房公积金贷款类事项2项,大部分事项均能当场办结。
市民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需要提供《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借款申请人、配偶、其他产权共有人及参与还款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借款申请人、配偶、其他产权共有人及参与还款人和未成年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借款申请人、产权共有人及参与还款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借款申请人、配偶及参与还款人月收入证明原件各二份,已付购房款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房屋预告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此外,申请二手房贷款应于房屋产权过户之前提出借款申请,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另需提供:卖方产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卖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已付购房款资金托管凭证原件或已付购房款付款凭证原件及卖方面签已收妥购房资金的声明、买卖双方借款申请时面签的有效房地产买卖契约、房产评估报告原件。
为方便市民办理业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化了提取公积金所需要的提取凭证、委托还贷申请表、单位开户所需要的营业执照等材料。除了原本的即时办理事项外,将贷款审批时限从原来的7个工作日压缩至4个工作日内。
同时,该中心在原有业务柜台的基础上,增设了复议柜台,市民若是对业务审批结果存在疑义,可以到复议窗口进行进一步处理。
入驻市民服务中心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特色服务将继续保留。
(福州日报见习记者 林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