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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老人给乞儿捐钱感动公司老板 签协议赡养他

2015-04-08 11:00:30来源:海峡都市报作者:黄颖

  流浪老人给乞儿捐钱 感动公司老板

  郑马方是漳州一物流信息有限公司的老板,常去漳浦西湖公园晨练。4月2日,他在经常压腿的亭子里,发现一个老人在这里打地铺。老人穿着干净,不像个流浪汉,倒像个游客,引起他的好奇。闲聊中,郑马方得知他来自安徽宣城,叫许德生,今年70岁,虽然有个儿子,却是死去的老婆和她前夫所生,并不赡养他。

  老人原来在华安给一个收破烂的老板打下手,后来老板跑了,只给了他200块钱。来到漳浦的18天,他都露宿在外,以捡破烂和乞讨为生。许德生说,他现在最大的梦想,就是有天老死街头时,政府能帮他火化,他便心满意足了。

  “听了很心酸。”郑马方说,他拿出100块,教老人打车去救助站,说政府会帮他解决温饱问题。但老人不收这钱,也不愿去,说在外面还能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看大门、看仓库,只是他身份证丢了,年龄又太大,没有企业敢用他。郑马方便提出,只要他去派出所补个临时身份证,他可以为他提供一份工作。但老人说,因为是异地,派出所说没办法补办。

  在后面的闲聊中,许德生告诉郑马方,前晚有个小女孩没饭吃,在地板上写字乞讨,比他还可怜,他就拿了10块钱给她。“我当时听了很受触动,他自己都生存困难了,还想着帮助别人。我就下定决心要尽我所能去帮他。”郑马方告诉记者。

  民政局见证爱心 公司赡养老人终老

  赡养陌生老人的决定,出于一时冲动,但也要慎重考虑。郑马方说,他不想做好事后还惹来麻烦,就跟扶起倒地老人,反而被家属指责的道理一样,便想请民政局为双方做个见证。于是,他带着老人来到民政局。

  昨日,漳浦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蓝阿劳介绍,4月3日,双方在民政局办公室的见证下,签下爱心协议书。协议中,甲方是漳州×××物流信息有限公司,乙方是许德生老人。写明:许德生老人是安徽泾县人,孤寡老人,流落街头,无人赡养,甲方出自善举,自愿赡养乙方至终老,乙方同意自被收留赡养至终老谢世期间,自愿为甲方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以示感谢。乙方承诺去世后,甲方根据乙方意愿,将其骨灰撒向大海,并自愿承担丧葬费。

  因为许德生老人的要求,协议中加入了乙方被收留赡养期间,自愿为甲方工作的约定。

  蓝主任说:“这种事情还是第一次碰到,(民政局)能不能为他们做见证,我也不确定。”经过请示漳浦县民政局局长,局长认为“这是件善事,可以做”。于是,蓝主任帮他们修改了带过来的爱心协议书,双方签字同意,蓝主任盖下了“漳浦县民政局办公室”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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