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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法律考试不过关 一律不能当区长

2015-04-08 10:22:30来源:人民日报作者:励漪

  本报上海4月7日电(记者励漪)今天,上海徐汇区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区政府正、副区长以及“一府两院”的部分干部参与了一场特殊的法律考试。按照该区人大的一项新举措,这些由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凡通不过考试者将被一票否决。

  本轮考试共分4天举行,全区共将有220多名干部参与考试。具体操作部门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和区司法局。考试对象为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区政府区长、副区长,区法院院长、副院长和区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及其他国家工作人员。

  “区长等领导干部的成绩都将在网上公开。”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秋萍表示,这一干部人事任免方面的新举措,旨在进一步提高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人民意识、政治意识、履职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因此,考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4部法律的有关条款。考试采用集中、开卷、计算机考试的方式,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成绩不合格的要进行补考。

  据悉,今后这一制度将更为细化,并进入干部选举和任命的相关流程和干部评价信息体系。

  据介绍,去年,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回应社会关切的办法》等6项制度对政府行政行为进行监督。今后,区人大常委会还将探索执行干部承诺公示、正式就职时向宪法宣誓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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