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母:和孩子养母是表姐妹关系
据了解,李某与男童的亲生母亲系表姐妹关系。由于孩子的亲生父母家境贫寒,负担不起,而其养母膝下无子,在农村这样的过继很常见。
昨天下午,记者从男童老家安徽来安县有关部门了解到,孩子的亲生父母都在务农,做一些苗圃生意,男童还有哥哥和姐姐,家境确实贫寒,供他上学负担不起。
男童生母与养母是表姐妹关系,两人关系很好,几乎每年春节都在一起过年,加上养母膝下无子,夫妇两个经济条件好,2013年5月生母就将孩子过继给养母李某收养,当年6月李某为孩子在南京桥北某小学办理入学手续。
采访中,孩子的生父母一再表示,对李某教育孩子的过激行为表示理解,认为对孩子的教育必须要求严格,不会对李某有什么想法。而对于孩子来说,养母平时对他还是关心、关爱的,但每次一遇到他对学习不认真或不听话时,养母就会着急,他还是喜欢养母的。
综合新华社、《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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