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一农妇扫墓时烧纸钱不慎引发山火。
福州新闻网4月4日讯 4月2日,福清市龙田镇际塘村56岁农妇陈某玲和家人一同到该村大璧山扫墓,因烧纸钱不慎引发山火被福清警方行政拘留15日。
2日10时许,陈某玲一家人拿着供品和纸钱、香、烛等物品,前往大璧山墓地。11时许,带火纸钱被风刮到草丛中引发山火,陈某玲一家人十分害怕,随即报警,并参与扑火。因当时风大,山火迅速蔓延,造成森林火灾。
接警后,福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森林公安、龙田镇等单位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灭火。大火扑灭后,过火面积和造成的经济损失仍在进一步鉴定中。
随后,森林火灾肇事人陈某玲向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自首,如实供述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的违法事实,陈某玲行为违反了《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被福清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日。
(福州晚报记者 林安镇 通讯员 陈振文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