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泉州市海漂垃圾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决定用三年时间,以多部门合力、多措并举的综合治理行动,打响碧海银滩保卫战。
至2017年消除海漂垃圾污染
为进一步加强泉州海域海漂垃圾治理工作,打造环境整洁景观优美的海岸带,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3年的海漂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治理范围包括泉州近岸海域,海岸线向陆一侧200米的海岸带,以及晋江入海口至金鸡拦河闸上游100米的晋江流域。
专项行动的目标是:至2017年,在泉州沿海陆域建立有效的垃圾收集、中转、处置机制,实现垃圾不入河、不下海;海上建立有效的垃圾监控管理机制,有效管控海上船舶、施工作业、滨海旅游、海水养殖产生的垃圾,做到海漂垃圾海上收集、岸上处置,达到消除海漂垃圾污染的治理目标。
各级各部门协作围堵海漂垃圾
今年起,泉州将从多个方面围堵海漂垃圾,不让垃圾侵占海岸线。沿海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需加强巡查监管,全面清理治理范围内的各类垃圾。市海洋与渔业局将加强海上倾倒活动监管,及时查处海上非法倾倒行为。对于漂入海、河流、沟渠的垃圾,泉州今年将建立水上垃圾清运队伍,配备打捞设备、船只和转运车辆,及时清理。
违法倾倒将被依法查处
专项行动打响后,违法倾倒垃圾的行为,将被依法查处。
在经费保障上,2015年至2017年,市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海漂垃圾治理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海漂治理奖补等。沿海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按照非经营性大陆岸线5万元/公里·年(含转运费用)的标准,每年将辖区海漂垃圾治理日常经费纳入本级财政一般预算。
(记者 陈淑华 通讯员 洪国联 苏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