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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一男子越狱27年后落网 追加刑期至16年6个月

2015-04-03 08:23:11来源:海峡都市报作者:曾会文

  海峡都市报讯(海都记者 曾会文) 借机越狱27年,去年,这个漳平男子终被捕归案。27年间,男子使用假名为生。再次回到监狱,等待他的是16年6个月的牢狱生活。

  借机倒垃圾越狱

  生于1963年的漳平市男子林某义,因犯盗窃罪、诈骗罪、伪造证件罪,1983年9月23日被漳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7年,刑期自1983年8月18日起,原本他将在2000年8月17日出狱。1983年10月6日,林某义被交付到永安劳改支队服刑。

  在永安劳改支队服刑期间,他因确有悔改表现,在1986年9月27日,经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8个月。

  但他并没有珍惜机会,在随后的服刑期间,林某义不思悔改,产生逃避刑罚处罚的念头。终于,“机会”来了。在1987年1月30日14时55分许,他伙同罪犯陈某(已判刑),借倒煤渣垃圾为名,偷偷混出监房大门脱逃。

  警方展开追捕林某义的行动,但林某义像消失在人间一样,不见了踪影。永安劳改支队在1994年9月5日发出协查通报,委托各地公安机关协查,对林某义予以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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