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龙岩市纪委通报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包括公车私用、违规发放购物卡、公款吃喝等问题。
1.龙岩市民政局主任科员、救助站原站长黄林兴,支部书记郑福升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6月18日,黄林兴带领郑福升等人乘坐公车到省民政厅汇报工作。19日上午,黄林兴等人自行到宁德市救助站参观学习,下午到屏南县救助站参观学习。学习交流结束后,黄林兴等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乘坐龙岩救助站公车到白水洋景区游玩。龙岩市直纪工委分别给予黄林兴、郑福升党内警告处分。
2.漳平市溪南镇挥霍浪费公共财产问题。2014年,溪南镇政府用公款购买茶叶、茶油等土特产共计36050元送礼;2013年8月至2014年12月期间,溪南镇政府用公款在漳平城区同城接待共计15601元。2015年2月,漳平市纪委给予溪南镇镇长叶科伟党内警告处分。
3.新罗区农业局局长陈超雄违规发放干部职工购物卡问题。2014年1月,新罗区农业局违规发放给全局干部职工每人500元的超市购物卡。新罗区纪委给予陈超雄党内警告处分,责令该局清退违规发放的购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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