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峡导报讯 昨日,记者获悉,近日,在省委县(市、区)巡视一组的指导下,云霄县纪委、监察局再次立案查办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经查,2011年至2014年,云霄县园岭森林派出所向园岭林场报支的8万元没有纳入单位对公账户管理,而是由派出所副所长陈某保管开支。其中,园岭森林派出所所长施某、副所长陈某、副所长方某、干警蔡某四人以补贴名义从中私分16000元、支付个人食堂伙食费8000元。
经云霄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施某、方某党纪立案调查;经云霄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陈某、蔡某政纪立案调查。
(记者 沈华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