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4月2日讯 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昨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公布了市发改委等7个市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即“三定方案”)。详情可登录“中国·福州”网(www.fuzhou.gov.cn)查看。这是继去年底市政府机构改革之后,我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又一重大举措。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挂“福州市物价局”牌子)在机构改革中涉及调整的主要职责有:划入原市物价局的职责;划入原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承担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的职责;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的有关金融工作职责划给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福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在机构改革中涉及调整的主要职责有:划入原由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市经济委员会、原市商贸服务业局等部门承担的有关金融工作职责;增加推进福州海西现代金融中心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福州新区金融业建设的职责。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在机构改革中涉及调整的主要职责有:划入原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承担的陆上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不含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的保护监管职责及指导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管理和散装水泥的推广及监督管理职责。
上页1/4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