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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打虎加速:1季度11名省部级官员被移送司法

2015-04-01 10:13:14来源:人民网

  11人均涉嫌受贿 2人向他人行贿

  依照中纪委的公开通报,这11名官员的行为均涉嫌受贿。中纪委并未在通报中公布这些官员涉嫌受贿的数额。但除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山西省委原常委、太原市委原书记陈川平外,其余10人均有“收受巨额贿赂”的情形。

  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就是受贿罪。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将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被处以死刑。

  记者统计十八大后因涉嫌受贿罪受审的7名省部级官员发现,金额最高的达到3500余万元,最低的有283万多元,平均受贿金额约为1395万元。从已判决的4人情况看,刘铁男、王素毅被判无期徒刑,倪发科、李达球分别获刑17年和15年。

  5人被指“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

  在通报中,杜善学、陈川平、秦玉海、隋凤富、朱明国、王敏6人被指“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武长顺则是唯一被冠以“性质十分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的官员。另外,被点出“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有武长顺、秦玉海、隋凤富、朱明国、王敏5人。

  值得注意的是,通报还显示,杜善学、武长顺两人在受贿之余,还有向他人行贿的行为。这在十八大以来被查的省部级官员中尚属首次。我国刑法规定,对犯行贿罪的最高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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