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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暗访稻香村代工厂:蛋液发现苍蝇捏出继续用

2015-03-31 16:03:44来源:法制晚报

  稻香村 正隆斋的确为委托生产方

  今天上午,记者在位于通州区车站路上的稻香村专卖店内看到,乳酪蒸蛋糕等糕点上的标签和记者在厂子里拍摄到的标签,不仅外观完全相同,上面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等信息也完全一致。部分糕点的标签上还标注委托生产方为“北京正隆斋食品有限公司”。

  近日,记者以消费者名义拨打了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求证。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正隆斋确实是稻香村公司的委托生产方。“稻香村的产品销量大,自己忙不过来,只好委托其他工厂生产。不过,生产者使用的都是稻香村提供的产品配方,而且有稻香村的工作人员到厂里监管。”

  今天上午,记者亮明身份后再次求证,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的一名工作人员又给出了同样的答案。

  法规链接 食品生产者需先取得健康证明

  2009年6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生产日期必须如实标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议通过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禁止伪造或者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文/本报暗访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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