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3月31日讯 43岁的石狮人王某福犯诈骗罪,一审获刑三年零六个月,昨日,该判决生效。
王某福家住鸿山镇五堡村,以开黑车为生。受害人陈氏父子三人,因居住困难,就想再申请一块宅基地,经人介绍认识王某福。后者谎称在政府内有人、有关系,可帮忙代办此事,共骗取3人约24万元,用于个人挥霍。由于事情迟迟未办妥,陈家便起疑,之后,王某福的电话更是处于无人接听状态。发觉被骗的陈先生随即报警。去年7月,王某福在石狮某酒店被抓获。案发后,被告人家属代为退出骗款14.3万元。
(海都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陈书雄 吴斌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