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薪酬很满意的只占1%
调查显示,在“薪酬与工作业绩挂钩”上,75%的员工认同要科学设计薪酬结构和挂钩比例,认同和接受业绩对薪酬收入调节作用,还有22%的员工认为应提高现有的挂钩比例。
在薪酬的外部公平性上,62%的员工认为差不多,但也有23%的人认为偏低。课题组认为,外部公平性对员工影响巨大,是企业能否吸引和保留人才的关键。因此,企业在设计薪酬时至少要保证在关键人才或岗位上有竞争力。
此外,调查显示,在薪酬自我公平性上,很满意和很不满意的都只占1%,34%的员工较满意,49%的员工表示“一般”,比上年增长了4%,不大满意的占了13%。
业者认为,如果一个企业长期处于“一般”的状态,员工的潜力和主观能动性将受影响,很难打造一支有战斗力的团队。
不过,薪酬的自我公平是一把“双刃剑”,公平性不够会挫伤员工积极性,过度强调自我公平,则又容易吃“大锅饭”。
数据还显示,我省企业最主要的定薪方式是“由HR按工资标准制定”,占到40%,比上年提升了9%;岗位评价、个别协议占39%,下降了4%;而由公司领导临时定和由用人部门与其谈判确定的占比都是14%。
(记者 张顺和 文/资料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