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嫌犯当庭翻供 律师求轻判
昨日下午4时许,张某华戴着黑色头套,被押入法庭。受害人小王的父亲,坐上了原告席,母亲在旁听席上抽泣。
整个庭审中,张某华大多以沉默对抗法官和检方的提问,并一改落网时的态度,否认自己的劫杀事实。
“我到现场时,他就躺在那里,我拿走了挎包。是偷,不是抢。”张某华辩称。当法官问及,其左耳为何受伤时,他则辩称是骑自行车摔倒所致。
“我没钱吃饭了,想到那边看看,有没有电缆一类的东西可以偷。”张某华还称,自己并未持钢管作案,也没伤人。不过,当检方举证时,张某华面对落网时的供述,却表示沉默。
张某华的辩护律师称,鉴于其落网后已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应视作认罪态度良好,且其抢劫的主要动机,是因没钱吃饭,使用的工具钢管,是钝器并非锐器,张某华并没有杀人的主观故意等理由,主张法院应对张某华从轻或减轻处罚。
旁听席上小王的母亲说,自己就这么一个孩子,养了20年,突然就没了。“我还会再生,可人生有几个20年?”她抽泣着向记者介绍,他们一家本是莆田人,来泉州很多年了。案发前,小王还是一名高三学生,生性敦厚老实。
庭审中,小王的父亲还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要求张某华赔偿共计58万余元的经济损失。
此案泉州中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