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完饮料拿锤子砸人
被害人阿轩是黄某余的朋友也是工友,两人相识于同安一台球馆,关系很好。
2013年2月4日19时许,他与阿轩相约外出玩耍。 碰面时,黄某余就随身携带了一把平日做工用的羊角锤。
“有点渴。”途经一超市时,听黄某余这么说,阿轩便到超市为其买了一瓶饮料。喝完饮料不久,黄某余掏出羊角锤用力打在了阿轩后脑,在其倒地后,黄某余又上前连续击打其头部。
随后,黄某余搜走了阿轩身上数十元现金、手机、钥匙等。为了掩盖自己的恶行,黄某余还将阿轩拖至土坑准备掩埋。因有行人经过,黄某余将羊角锤、饮料瓶等丢弃于现场后仓皇逃离,后又将搜来财物丢弃,随后一路逃窜,直至被抓。
2013年12月,经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黄某余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阿轩父母689352元。昨日,黄某余被执行了死刑。
[讲述动机]
家庭不如意 想加害他人
为什么对好友下此毒手?黄某余的回答让人倒吸了一口冷气———他因家庭问题产生轻生念头,萌发了将人杀害后伏法偿命的想法。
经查,黄某余性格内向,不爱与人沟通,与其妻育有一子一女。因没什么钱,黄某余在家庭生活中总觉得没面子。2011年,黄某余又发现儿子并非亲生,与妻子关系恶化。加之女儿遭抢劫,黄某余产生厌世情绪,几次欲自杀未果。
案发前一日,即2013年2月3日,因买不到火车票,妻子搭顺风车先行回到老家,黄某余很气愤,便产生了加害他人的想法。
(记者 陈佩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