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快报讯 记者从省纪委获悉,华安县和东山县纪委对近期在明察暗访中发现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进行通报。
2015年1月30日下午,华安县工商局职工林华东(非中共党员)私自驾驶该局执法车前往华丰镇政府办理私事,造成不良影响。经查,林华东的行为已构成公车私用错误,华安县工商局给予林华东行政记过处分。
3月16日,福建省东山县纪委对东山县司法局局长许玩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擅自驾驶公务用车问题予以通报。经查,东山县司法局局长许玩生于2015年3月2日晚上违反规定擅自驾驶县司法局公务用车外出。
(记者 吴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