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峰镇政府:该厂房属危房是“突然坍塌”
苏先生说,他们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去年12月29日,岳峰镇政府给予一份回复。随后,苏先生向记者提供了这份回复的原件。
回复显示,该厂房建于1988年前,原建筑产权面积1080平方米。2007年后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华之杰公司擅自将建筑进行改扩建,面积达1855平方米,导致房屋建构改变,原产权面积仅剩280平方米未灭失。由于该违法建设位于化工路拓宽改造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在数次协商劝导无果后,2014年11月16日,晋安区治违办依法对华之杰公司违建厂房部分实施清违。由于该厂房原安全等级为C级,加之华之杰公司破坏建筑结构违法改扩建,造成残存的未灭失危房‘雪上加霜’,当天在清违退场过程中,残存的危房突然坍塌”。
对此,苏先生认为,回复中所讲的“未灭失危房”就是指中间那栋厂房,在10月份的拆除中,拆迁人员就使用机械将这栋楼钩歪了,而在11月的拆除中,将这栋楼钩除了。对此,他均有进行拍照举证,无法接受“突然坍塌”的说法。同时,根据回复,岳峰镇政府是承认这栋厂房的产权合法性的,但即便是突然坍塌,拆迁人员有什么权利将其夷为平地呢?
晋安区政府:市容部门针对此事将召开专题会议
昨日,记者就此事来到岳峰镇政府,一位工作人员说,采访此事需先联系晋安区政府批准。随后,记者来到晋安区政府新闻办。应对方要求,记者写了采访提纲,交给新闻办。
昨晚,晋安区政府新闻办工作人员联系记者,称他们已经将情况通报给区市容局,市容局对此很重视,将于今日召开专题会议。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恭璋/文 关铭荣/图 实习生 刘雨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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