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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窨井盖破损现象严重 多数业主图省钱不愿修

2015-01-27 10:23:06来源:厦门日报作者:袁舒琪

  【资料】

  窨井

  意外事件簿

  ●2014年1月13日

  金山小区一窨井突然冒黑烟

  ●2014年4月15日

  会展二路一女子掉进窨井内死亡

  ●2014年4月23日

  厦门一小区内窨井盖破裂,路面“吐”出恶臭污水

  ●2014年10月29日

  两名男子工地内殒命污水井

  ●2015年1月14日

  窨井盖突破裂,男童掉入化粪池

  【相关法规】

  《厦门市窨井设施管理办法》规定,要履行小区内的窨井盖管理责任的直接主体,应是产权单位。换而言之,有物业的小区就归物业来管,无物业的开放式小区就由其小区产权单位直接管理,但无论哪种形式,在日常中对这些窨井盖给予第一时间监督的,还是小区业主。

  【征集令】

  如果在您的身边,包括您居住的小区中,有“被忽略”的破损窨井盖,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本报反映,我们将把您的问题反馈给有关单位和部门,并持续关注。

  微博:@厦门日报(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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