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自贸区方案初定 将建成两岸全面合作示范区

来源:福州晚报作者:陈长森 张旭

福州自贸区方案初定 将建成两岸全面合作示范区

福州江阴港码头

  福州新闻网12月30日讯 记者昨日从市自贸办获悉,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总体方案正在紧张制定。根据初步方案,我市力争将福州片区建设成为两岸全面合作示范区。

  对于福州片区的总体目标,市自贸办工作人员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经过两年至三年的努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和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全面开放,探索建立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努力形成促进投资和创新的政策支持体系,着力培育国际化和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力争建设成为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货币兑换自由、监管高效便捷、法治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把福州自由贸易园区建设成为与台湾经济高度融合、服务贸易实现自由化、国际投资自由便利、国际贸易创新功能突出、监管模式灵活有效、营商环境与台湾基本接轨、行政与法治独具特色的两岸全面合作示范区。

  福州片区由两区组成

  四至范围获批

  福州片区四至范围近日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总面积为31.26平方公里,由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福州保税港区组成。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2平方公里,含福州保税区0.6平方公里(已全区封关)和福州出口加工区1.14平方公里(已封关面积0.436平方公里)。其中,马江-快安片区东至红山油库,南至闽江沿岸,西至鼓山镇界,北至鼓山麓;长安片区东至闽江边,南至亭江镇东街山,西至罗长高速公路和山体,北至琯头镇界;南台岛区东至三环路,南至林浦路,西至前横南路,北面以闽江岸线为界;琅岐区东至环岛路,南至闽江码头进岛路,西至闽江边,北面以规划道路为界。

  福州保税港区9.26平方公里(已封关面积2.34平方公里)。其中,A区东至西港,南至新江公路,西至经七路,北至纬六路;B区东至14号泊位,南至兴化湾,西至滩涂,北至兴林路。

  功能定位各有不同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福州保税港区在承担自贸区功能时各有特点和侧重点。”市自贸办工作人员表示,福州片区将结合福州新区发展规划,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生物科技、精密机械、现代金融等产业,与台湾合作研发创新、制定标准、打造品牌,加快建设两岸先进制造业合作基地、两岸电子商务合作试验区和两岸金融交流合作先行区,共同拓展更高层次、更广阔的国际市场空间。

  在区域功能定位上,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将以区内现有高新产业及服务贸易产业为基础,强化两岸高新产业合作、服务贸易合作;突出两岸海洋经济合作,做大做强海峡水产品交易中心,发展两岸冷链物流业;依托“两马”、船政文化等对台优势,促进旅游、人文深度融合。其中,福州保税区依托区位及政策功能优势,重点发展进口食品及大宗商品展示交易、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建设总部经济,推进两岸电子商务示范区建设,实现两岸大宗商品展示及交易。

  福州保税港区充分发挥天然深水良港、海铁联运及汽车整车进口口岸优势,对接台北、台中自由经济示范区,重点发展国际物流、国际航运、加工贸易等业务,发展两岸汽车运营及航运物流。

  在试验内容及产业布局上,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推进贸易方式转变、扩大服务业和投资领域开放、深化人文交流为主题,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服务贸易产业、大宗对台商品、文化产业等领域。以现有的国脉科技、新大陆、上润精密等重点服务外包企业为龙头,发展移动互联、物联技术、增值电信等对台服务外包;壮大以华映、科立视为龙头的台资高新技术产业,对接台湾地区精密制造、电子信息及机械装备等高新技术产业;以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为依托,引进台湾大型冷链物流企业,合作建设超低温冷藏库,开展两岸冷链物流合作;加强两岸金融机构对海洋领域合作的支持,深化两岸海上搜救和海事安全的交流与合作;拓展旅游文化产业对接领域,依托“两马”对台优势,创建“两马旅游合作示范区”,共同参与船政文化及文化创意产业深度开发。

  福州保税港区和福州保税区则以创新贸易监管模式、提升两岸航运、发展跨境电商等为主题,积极发展进口分拨、出口拼箱为主的现代物流业,以港口集运、港铁联运为主的国际航运产业,以汽车进出口贸易为主的国际贸易产业,以来料加工为主的加工贸易产业,以跨境电子商务为主的服务贸易产业,以大宗商品及进口商品交易市场为主的市场集群产业,努力形成以国际贸易产业为龙头、以现代物流业为支撑、以航运产业为配套、以对台经贸和金融业务为特色的产业发展体系。

  榕拟制定20项措施

  推动福州片区建设

  “参照上海自贸区模式,研究制定台商投资与国民待遇等不符的负面清单(由国家层面颁布实施),对负面清单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市自贸办工作人员指出,福州片区建设将坚持先行先试,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建立符合国际化和法治化要求的跨境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持续深化两岸经贸合作。

  目前我市拟制定20项措施推进福州片区建设,主要包括推进口岸通关便利化、推动两岸贸易的转型升级、进一步扩大台资投资领域开放、深化金融创新与协作、加大两岸旅游文化交流、建设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等。

  推进口岸通关便利化:推进我市自贸园区内关检整合,建立自贸园区内通关信息平台,推动双方口岸、检验检疫互认。

  推动两岸贸易的转型升级:提升两岸航运合作,强化两岸贸易合作。

  进一步扩大台资投资领域开放:放宽台商投资领域开放,积极推动对台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完善对台投资体系。

  深化金融创新与协作:创新两岸金融协作机制,拓展金融服务功能。

  加大两岸旅游文化交流:创建“两马旅游合作示范区”,突出船政文化在两岸交流中的作用,设立两岸生态保护示范基地。

  建设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接轨台湾个人所得税标准,鼓励国际化人才集聚;加大企业税收政策支持力度,加速主导产业集聚;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促进企业营商便利化;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人才政策和制度,促进国际人才集聚;促进两岸教育合作,集聚国际高端教育资源,打造国际一流科教园区;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与体系;参照国际劳工标准,完善园区劳动标准和法规。

  “目前初步拟定的措施仍有较大可调整空间,最后出台的具体措施也将在相应政策出台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和确定。”这名工作人员表示。

  (福州晚报记者 陈长森 张旭/文 陈建国/摄)


  福建自贸区范围确定福州三区入围 保税区仍存在

  福州新闻网12月28日讯 前日,福建、广东、天津自贸区范围得到确定,福建自贸区面积共118.04平方公里,其中福州片区包括福州出口加工区、福州保税区、福州保税港区(以下简称“三区”)。

  “自贸区出现前,保税区就是境内最开放的地方。”业内专家表示,保税区内实行关税减免和其他税收优惠政策,货物可以在保税区内与境外之间自由出入,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免验许可证,免于常规的海关监管手续。就政策而言,自贸区就是现有保税区的全方位升级,就地理位置而言,自贸区就是现有保税区的合并。

  福州保税区于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位于马尾港内,规划面积1.8平方公里,主要发挥港口优势和临近台湾的优势,从事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出口加工、商品展示及对台贸易,是中国实行特殊政策、具有综合经济功能的特殊区域。

  福州出口加工区位于马尾,于2005年6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在2006年12月22日通过国家九部委联合验收,是海关监管的特殊区域,实行境内关外管理,海关、检验检疫、仓储设施、服务机构齐备。区内实现“七通一平”基础设施配套,区内企业享有出口加工区特有的通关便利和税收、外汇、加工贸易管理等优惠政策。区内以电子信息、精密机械、设备制造、精细化工、现代物流、临港工业为产业导向,以承接国际制造业为重点,拓展国际物流配送产业,全力打造“国际现代制造业基地”。

  福州保税港区位于福清江阴半岛,于2010年5月18日经国务院正式批准成立,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是国内开放层次较高、优惠政策较多、运行规则基本与国际接轨的一种新的自由贸易港区模式。

  目前上海自贸区的15项制度已在我市“落地”,涉及投资管理、贸易监管、金融创新等方面。从新的制度“落地”开始,仅3月1日至11月10日,福州保税港区新登记备案企业232户,同比增长102%;新增注册资本35.2亿元,同比增长245%。

  “进口葡萄酒的关税是48.25%,如果是100万元的货,一次就要交税48.25万元,而在保税区内可以分批出货,货物卖完后,可以用销售款缴关税,再出货,进而盘活资金利用率。”福州保税区一家进口葡萄酒企业的负责人说,保税区内有租金和税收的优惠,再加上资金利用率的提高,经营者的成本降低了不少。

  这名负责人表示,自贸区将出台的配套政策会比现有的园区政策更优惠。同时,自贸区未来提供的金融配套服务,能帮助企业实现资金调拨自由,在不同时间点上解决融资需求。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自贸区成立后,现有的三区依然存在。”专家称,三区各自重点发展的行业都有机遇,就看将来福建自贸区具体细则的力度。

  (福州晚报记者 张旭)

  福建自贸区范围确定 涵盖平潭厦门福州三个片区

福州自贸区方案初定 将建成两岸全面合作示范区

  资料图

  新华网北京12月26日电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26日审议了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相关法律实施调整的草案。

  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对《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草案)》作了说明。

  高虎城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运行一年来,围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积极探索和大胆尝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管理模式、贸易便利化、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等金融制度创新以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高虎城说,扩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区域范围,可以在较大空间范围内更好地测试外商投资管理、服务业开放、事中事后监管等改革开放创新措施的效果,对政府管理制度改革进行更为充分的试验,并充分发挥浦东新区创新基础好、开放度高的优势。

  他说,在广东省、天津市和福建省,依托现有新区、园区再设3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可以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形成互补试验和对比试验,充分检验相关改革开放措施的实施效果以及复制推广的可行性,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进一步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

  高虎城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部署,国务院决定设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并扩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区域范围,拟在新设的3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对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之外的外商投资,暂时停止实施企业设立、变更等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管理。这些改革开放措施,与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以及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等4部法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为解决上述区域改革开放措施于法有据的问题,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商务部等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后,建议参照2013年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做法,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新设的3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暂时调整上述4部法律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为此,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起草了草案。草案已经国务院第7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高虎城说,草案的主要内容涉及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在新设的3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对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之外的外商投资,暂时停止实施企业设立、变更等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管理,需要暂时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6条、第10条、第2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3条、第13条、第1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5条、第7条、第10条、第12条第2款、第24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第8条第1款规定的行政审批,共涉及4部法律的12个条款。

  高虎城说,上述行政审批的暂时调整适用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涵盖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和珠海横琴新区片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涵盖天津港片区、天津机场片区和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涵盖平潭片区、厦门片区和福州片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涵盖陆家嘴金融片区、金桥开发区片区和张江高科技片区)。

  高虎城建议,上述行政审批的调整自2015年3月1日起,在3年内试行。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将适时对试行情况进行评估,对实践证明可行的,及时提出修改完善有关法律的建议;对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及时提出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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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自贸区范围确定

  据新华社、经济日报报道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26日审议了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相关法律实施调整的草案。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涵盖平潭片区、厦门片区、福州片区,总面积118.04平方公里。其中,福州片区包括福州出口加工区、福州保税区、福州保税港区。

  新设3个自贸区

  上海自贸区扩容

  商务部部长高虎城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运行一年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扩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区域范围,可以在较大空间范围内更好地测试外商投资管理、服务业开放、事中事后监管等改革开放创新措施的效果,对政府管理制度改革进行更为充分的试验,并充分发挥浦东新区创新基础好、开放度高的优势。

  在广东省、天津市和福建省,依托现有新区、园区分别设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可以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形成互补试验和对比试验,充分检验相关改革开放措施的实施效果以及复制推广的可行性,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进一步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

  外企行政审批

  改为备案管理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国务院决定,拟在新设的3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对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之外的外商投资,暂时停止实施企业设立、变更等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管理。这些改革开放措施,与4部法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6条、第10条、第2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3条、第13条、第1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5条、第7条、第10条、第12条第2款、第24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第8条第1款规定的行政审批。

  为解决上述区域改革开放措施于法有据的问题,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商务部等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后,建议参照2013年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做法,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新设的3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暂时调整上述4部法律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为此,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起草了草案。草案已经国务院第7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

  包括三个区域

  上述行政审批的暂时调整适用于: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涵盖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总面积116.2平方公里;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涵盖天津港片区、天津机场片区、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总面积119.9平方公里;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涵盖平潭片区、厦门片区、福州片区,总面积118.04平方公里,其中福州片区包括福州出口加工区、福州保税区、福州保税港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涵盖陆家嘴金融片区、金桥开发区片区、张江高科技片区,上海自贸区的总面积由原先的28.78平方公里扩至120.72平方公里。

  拟明年3月起调整

  高虎城建议,上述行政审批的调整自2015年3月1日起,在3年内试行。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将适时对试行情况进行评估,对实践证明可行的,及时提出修改完善有关法律的建议;对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及时提出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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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传的福建自贸区示意图。

  记者 叶子申 白若雪

  海西晨报讯 昨天,一则来自《经济日报》微博的消息很快在业界流传开来。根据该消息,广东、天津、福建三地自贸区图片曝光。从曝光的福建自贸区示意图看,福建自贸区涵盖平潭片区、厦门片区和福州片区,厦门片区范围也有所变动。

  该消息一经公布,立即引发关注。记者昨日就此向厦门有关部门及业界专家求证,得到的回应是:自贸区方案仍在制定中,尚未确定。

  传闻:

  面积缩至118平方公里

  从曝光的福建自贸区示意图看,福建自贸区涵盖厦门、平潭、福州三地,面积由原计划的452平方公里缩减到118.04平方公里。

  同时,记者从昨天曝光的示意图看到,厦门片区的范围包含位于岛内西部和北部的象屿保税区、象屿保税物流园区、厦门高崎国际机场以及位于海沧南部的海沧保税港区。之前方案中提及的厦门两岸金融中心区未纳入范围。

  回应:

  方案仍在制定中

  网传福建自贸区范围大幅“缩水”,引起本地诸多人士关注。不过,昨日记者走访厦门有关部门及专家,得到的回应是:方案仍在制定中。

  厦门象屿保税区有关人士昨日向记者透露,目前福建自贸区的方案尚在意见征求阶段,还未确定。该人士说:“申报范围不会这么快披露。”

  厦门自贸区的最初提议人、民盟厦门市委经济与城建委员会副主任龚小玮昨天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目前福建自贸区方案还在论证,“届时出来的最终版本如何,现在谁也不知道。”

  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也透露,按计划,平潭大概在3个月后才会正式发布自贸区方案,并挂牌。目前披露申报范围,显然为时尚早。

  记者了解到,福建自贸区申报以来,一直处于不断变动中。虽然眼下其最终方案未落定,但就厦门而言,各项有关自贸区的建设工作已提前开展。

  观点:

  未来可能扩大范围

  龚小玮也谈到,目前申报的福建自贸区只是试点的第一点,如果发展较好,未来也可能会效仿上海自贸区,扩大试点范围。届时,包括泉州、漳州等地也可能会加入。

  此外,龚小玮还指出,启动福建自贸区核心区的建设只是第一步,第二部将构建与台湾的对接,建立跨境自贸区。同时,他还透露,厦门还在酝酿一个新方案:厦门自贸区还要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对接,建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新自由港都市”,更好地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责任编辑:林少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