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扶持 培养职业技能人才
市委、市政府着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推进一般技能人才向高技能人才过渡,并出台实施了《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实施办法》。2008年,我市启动了福州市首届高级技师和福州市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评出首席高级技师10名,两年内每人每月发给300元政府津贴;评选优秀高技能人才30名,每人一次性奖励3000元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予以表彰。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共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30585人次,发证26071人次,其中高级工1406人,技师、高级技师137人。
为了提高我市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市还制定出台了职业培训资金直补用人单位机制,对制定培训计划,依法提取职工培训经费,组织职工开展初级技能、专项技能及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并取得相应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给予400元/人~2000元/人的财政培训经费补贴。同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总工会、市国资委、市经委联合在全市100家企业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考核认定试点工作,指导企业制定高技能人才认定方案,引导企业在内部建立使用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挂钩的级酬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
(福州日报记者 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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