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效突出地区给予激励
为加快推动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今年我省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地区给予激励支持。
省财政将根据各地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配套设施改造、工作机制完善和资金管理等方面情况,对综合绩效和单项工作绩效优异地区给予相应资金支持。其中,对综合绩效排名第一的设区市补助1200万元;对单项工作排名前三的设区市和前十的县(市),分别按照每个600万元和30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
为加快推动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今年我省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地区给予激励支持。
省财政将根据各地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配套设施改造、工作机制完善和资金管理等方面情况,对综合绩效和单项工作绩效优异地区给予相应资金支持。其中,对综合绩效排名第一的设区市补助1200万元;对单项工作排名前三的设区市和前十的县(市),分别按照每个600万元和30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