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国资粮食发展有限公司原党总支委员、副总经理郑湘兴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一案,经福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由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郑湘兴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郑湘兴利用担任福建省饲料工业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至案发时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未归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