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将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加快构建更加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厦门市市长黄文辉12日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十四五”期间计划新增保障性住房供应29万套,确保人民群众“住有所居”,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全体市民。
厦门是全国最早提出“社会保障性住房”概念的城市,出台了全国第一部住房保障地方性法规,探索形成符合厦门实际、分层次、全覆盖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被称为“厦门蓝本”。统计显示,厦门市“十三五”期间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0.3万套(间)、约占同期住房供应总量的1/3,至2021年底累计配租配售各类保障性住房11.09万套(间),保障人数超21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如何探索形成住房保障“厦门蓝本”?厦门市将突出多层次覆盖。兼顾低中高收入群体,满足长短期需求,分层施策、分类保障,租售并举推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商品房、人才住房等多种类型,延伸覆盖在厦无住房家庭、中等收入“夹心层”等更多群体,符合条件的在厦无住房家庭、高层次人才分别可按市场价4.5折购买保障性商品房、人才住房,新来厦就业创业大学生可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五年五折”租金优惠,努力实现人人有房住。
厦门市实现多元投资、多渠道供应,公租房、保障性商品房、人才住房主要由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以国企和社会投资为主,允许利用集体发展用地建设、非居住存量房改建、产业园区配建等多种方式拓展房源供应,鼓励国企或其他企业参与投资建设运营,大力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厦门市鼓励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采用先进理念、技术及工艺,优化户型结构,强化质量监管,多个项目获得鲁班奖等国家、省级优质工程奖。坚持周边配套与保障房同步规划、建设、交付,优先落地交通、教育、社区服务等公共配套,确保“住得好”。创新推出地铁社区保障性商品房,目前已交付1.19万套。(记者 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