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计划》印发,包括54项地方性法规项目和32项省政府规章项目,市民关注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修改)等法规将提请审议。
在地方性法规项目中,提请审议项目17项,包括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修改)、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改)、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福建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以及福建省闽江、九龙江流域保护管理条例等;预备项目23项,包括福建省社会信用条例、福建省植物保护条例、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福建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福建省传染病防治条例、福建省学前教育条例等;调研项目14项,包括福建省森林条例(修改)、福建省信访条例、福建省城市管理条例等。
在省政府规章项目中,制定(修改、废止)项目9项,包括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修改)、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修改)等;预备项目17项,包括福建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敖江流域水源保护管理办法(修改)、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修改)、福建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修改)、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修改)等;调研项目6项,包括福建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福建省建筑装修管理暂行办法(修改)等。(记者 何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