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河长办通报2021年度河湖长制考核结果,泉州市再次获得第一名。自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泉州已经连续五年(2017—2021年)在福建省河湖长制绩效考核中获得第一名。
省通报指出,2021年,泉州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河湖长制工作部署,发布“河长令”开展“河长日”,开展“碧水清河”专项行动,推动“两江一带”生态水系建设,入海河流水质达标率95.98%,跃升全省第一;创新推动“一个中心四个百”建设,成立了全省首个“水生态修复创新中心”,建成113个市县乡河长办标准化试点、102座河长制主题公园、溯源编制100条流域治理一张图、选聘142名人大代表河长;率先将成员单位履职情况列入政府年度绩效考评方案;南安河流管养中心、永春“三挂钩”考核监督机制等2个典型案例在全国推广,《鹤舞桃溪》获评第三届“守护美丽河湖”全国短视频公益大赛一等奖。2021年,泉州市因“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激励表彰,奖励2000万元(全国8个、全省唯一)。
下一步,泉州市将对标“全面强化、标本兼治、打造幸福河湖”的河湖长制3.0版本,谋新篇,开新局,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建设造福泉州人民的美丽幸福河湖。(记者 林铭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