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对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其中,福建5人入选,来看详情——
关于对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评选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55号)要求,经各地各单位推荐和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表彰一批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现将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4月26日起至4月30日止。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6266561
传真电话:010-66266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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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
公示名单(福建部分)
福建省
高 湛 福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六大队大队长
王发红 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后龙派出所所长
黄有文 龙岩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外管大队大队长
徐晓宇(女)寿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铁路公安系统
杨仁德 南昌铁路公安局福州公安处福州车站派出所综合大队大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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