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村困难残疾人就业创业有补助

来源:福州日报作者:叶欣童

日前,省残联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扶持农村困难残疾人就业创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在2022年到2025年期间,省级每年将扶持不少于4000名农村困难残疾人开展各类自主创业或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服务业、加工业等个体就业和经营活动,实现带动更多农村困难残疾人就业创业增收的目的。

项目扶持标准根据残疾人就业创业类型,按每人每年不超过5000元且累计扶持资金不超过个人须投入资金的原则确定。其中创办经济实体并取得营业证照的残疾人,可按每年5000元的标准给予扶持,相关营业证照应为申请补贴的当年或上年取得,取得法人企业类营业证照的残疾人可享受扶持不超过3年,取得个体工商户类营业证照的残疾人可享受扶持不超过2年;其他残疾人可享受一次性就业创业扶持,可按每人2000元~4000元标准扶持。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向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记者 叶欣童)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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