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4月15日,全省487.69万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及补发工作全面落实到位,预计2022年度全省将增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5.92亿元,提前完成“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这一省委、省政府2022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
福建省各级人社部门高度重视为民办实事项目,今年以来,认真按照省委“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要求,加快推进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工作落实到位。1月27日,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的政策文件,同时,第一时间部署各级人社部门抓好落实。各市县人社部门积极向当地政府报告,协调财政部门落实调待资金,社保经办机构迅速做好调待经办准备,及时按新待遇标准做好系统参数调整、资金调拨、新待遇核定补发等工作,确保了此项为民办实事任务有序推进落实。部分市县还加大了政策优惠力度,福州市、厦门市在省定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当地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