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学技术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有关省直单位:
当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确保2022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动靠前服务。各级科技特派员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收集、了解科技特派员和服务对象的需求以及选认申报过程中存在困难、问题,通过电话、微信、传真等沟通交流方式,主动提供选认申报政策辅导、咨询等服务,积极为科技特派员和服务对象排忧解难。
二、优化申报和审批流程。为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降低感染风险,2022年我省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倡导“不见面”申报和审批,依托福建省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科技特派员选认所需的三方协议等申报材料,通过“网上办”“邮递办”等便利化服务实现“不见面”申报和审批。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地区,科技特派员选认所需的三方协议等申报材料可采取“承诺制”方式容缺受理,待疫情缓解后再行补交。
三、适当延长选认时间。对《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闽科农〔2022〕4号)中规定的选认工作时间节点,予以顺延10个工作日,即:科技特派员注册登记时间延长至5月6日截止,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工作时间延长至5月13日截止,设区市主管部门审核工作时间延长至5月24日截止。
各单位在开展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过程中有何问题,请联系我厅农村科技处(联系人:罗铭、王飞,电话:0591-87869618、87866133)。网络申报和审批技术问题,请联系福建省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电话:0591-87869374)。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