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4月5日讯(记者 黄琼芬)本轮突发疫情给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了影响,据泉州市税务局局长朱春发介绍,为了助力企业应对疫情冲击、促进生产生活稳步复苏,国家和相关部门推出并实施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具体来看,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且退税时间优先安排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足额退还。这主要考虑中小微企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也是当下最困难的群体。优先面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实施增值税留抵退税,展现了党和政府稳定基本民生的决心和用心。
二是全面解决制造业等行业留抵税额问题。加大制造业等六个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通过提前返还尚未抵扣的税款,增加企业现金流,特别是释放了企业在设备购买时难以抵扣的资金,有助于增强泉州市企业扩大再生产的信心,同时也鼓励企业将更多资金投入技术研发等生产活动中。
三是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这一政策实施后,叠加现有的起征点等增值税优惠措施,可以说几乎覆盖泉州市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对于此前月销售额在15万元以上,超过起征点不能享受免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今年也可以享受免税了。
四是再次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通过精准滴灌中小微企业,有效缓解现金流压力,为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五是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这项政策在2021年四季度实施中效果十分明显,相当于国家给中小微企业提供了一笔“无息贷款”,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
六是扩围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根据中央授权,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按50%顶格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六税两费”。通过惠企助企,稳定市场主体、保障就业和民生。
确保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地生根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政策项目多、涉及税种费种多。为此,泉州市税务局在市县两级税务部门成立税费支持政策落实工作专班;集成推出“不问即知”“不见即办”“不来即享”“不跑即用”的“四不四即”服务快享新模式;调整升级“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全力以赴帮助全市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及时、充分、便捷地享受国家政策红利,助力企业渡难关、复元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