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防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有关规定,通报了2022年福建省9个重要城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的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和三大江堤、四大海堤、22座大型水库及23座防洪重点中型水库的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重要城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三大江堤、四大海堤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大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防洪重点中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省防指在通报中要求,各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防强台、抢大险、救大灾,从最不利情况出发,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化措施落实,全力组织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各项工作。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记者 何祖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