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全国妇联通报表扬!福建这些人上榜
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到来之际,为表扬先进、树立榜样,公安部、全国妇联决定,对全国公安机关200名成绩突出女民警、297名好警嫂、296名爱警母亲予以通报表扬。其中,福建6名女民警、9名好警嫂、9名爱警母亲获表扬,一起来看——
成绩突出女民警名单
(福建部分)
徐莉华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政治处副主任
庄巧玲南靖县公安局丰田派出所所长
陈素清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指挥情报中心副主任
周 卉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厦门高速公路支队政工室二级警长
铁路公安系统
许 超 南昌铁路公安局福州公安处福州南车站派出所综合大队大队长
移民管理机构
钱莹敏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泉州边检站执勤一队四级警长
好警嫂名单
(福建部分)
袁秋榕、陈贵虹、林海虹、陈丽萍、罗春凤、黄连芬、刘 云、陈卫瑛、张 婷
爱警母亲名单
(福建部分)
李珠盆、叶明月、刘福秀、黄瑞英、方意勤、柯瑞烟、黎友珍、叶盛荣、陈少珍
通报指出,广大公安女民警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巾帼不让须眉的豪情和努力,充分发挥警营“半边天”重要作用,立足岗位、担当作为,用勤劳、智慧和汗水创造了突出业绩,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全面彰显了奋勇争先、顽强拼搏的新时代女性风采。广大警嫂和警察母亲识大体、顾大局,风雨同舟、真情坚守,克服一切困难,勇挑家庭重担,用坚强的毅力、博大的胸怀和无言的大爱,全身心地理解支持公安民警投身公安事业,充分体现了孝老敬亲、相夫教子、吃苦耐劳、勤俭持家的传统美德和良好家风。
通报强调,全国广大公安民警特别是女民警要以受到表扬的个人为榜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忠实履行好捍卫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新时代使命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希望广大公安民警家属继续弘扬优良家风和崇高美德,一如既往地理解、关心和支持公安工作,自觉当好民警坚强后盾,积极鼓励民警爱岗敬业、不懈奋斗,为推动新时代人民公安事业创新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