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在全省率先进行产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
近日,厦门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产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推出各部门全链条联动改革,让政府服务贯通土地出让前后各环节。
根据方案,厦门市在出让土地前,除完成土地征收、形成净地条件等传统工作外,各主管单位将加快推动片区控规编制和区域评估工作,提前完成13类区域评估事项和岩土工程初步勘察工作,区域评估成果直接引用为审批依据,实施便利化审批,并形成管控要求清单提前告知建设单位;出让时,岩土工程初步勘察成果纳入土地出让文件,将“标准地”规划条件和指标管控要求纳入出让合同或产业监管协议,按标出让提高工作效率;出让后,加快用地审批,结合“交地即交证”操作规程,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不动产登记权证。属于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告知承诺制清单范围内的项目,可按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审批手续,推动项目审批“零时耗”,变“项目等地”为“地等项目”。
与此同时,厦门市还打造量身定制的“标准地”指标管控体系。产业项目在现有容积率、绿地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地均税收等五项指标基础上,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单位能耗标准等两项指标,同时可按需要设置产业准入、研发投入等X个指标,形成“5+2+X”指标管控体系,工业项目增加建筑系数及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两项指标,形成“7+2+X”指标管控体系,以进一步加快土地供应,提高效率。
“标准地”是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具备供地条件的区域,对新建工业项目先行完成区域评估、先行设定控制指标,并实现项目动工开发所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的可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 (记者 张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