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宁新:推行“标准地”出让制度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在高质量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的背景下,受环保压力、发展规模等因素影响,企业存在“用地难”问题。
省政协委员、民建福建省委会专职副主委王宁新建议,在福建省推行“标准地”出让制度,加快推动产业项目落地。“标准地”是指政府部门提前完成区域评估,根据不同行业分类,在供地条件中设定控制指标,并纳入土地出让公告,企业拿地前就知晓地块使用要求和标准,建成投产后再由相关部门验收和监管,对未达到要求的进行退出。当前“标准地”出让改革已在多省推广,可实现企业从拿地到开工全流程耗时不超过90天。
她建议,将“标准地”出让改革与弹性出让相结合,提供灵活的工业项目落地方式。作为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标准地”出让改革应循序渐进,做好顶层设计,明确具体实施步骤和各部门职责分工。
实行“标准地”出让,指标设定非常重要,要从福建省实际出发研究综合指标管理体系,建议可由省发改、自然资源、工信等部门制定参考指标体系供地市选用,刚开始可以3+X(即3个强行指标+其他可选指标),取得经验后因地制宜增加为5+X。同时,将实行“标准地”的比例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并对执行得好的地方予以奖励通报,加强地方对监管协议的监督检查。(记者 张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