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前福州市全面建立农村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来源:福州新闻网作者:孙漫

  福州新闻网1月24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孙漫)23日,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局获悉,为强化日常管控,确保农房建设安全,福州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6月底前,福州市将全面建立“全覆盖巡查、常态化监管”的农村建房(包含新改扩建村民住宅和非住宅)安全管理长效管理机制。

  “为巩固农村在建房屋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农村建房安全,长效机制的建立至关重要。”市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由市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与市农业农村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将全面实行市农房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压紧压实参建单位各方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及行业部门主管责任。

  《意见》指出,福州市将建立分类规范处置机制,对农村建房按村民自建住宅、非住宅类农村公共建筑(包含校舍、厂房、市场、宗教活动场所、民俗场所、老年人活动场所、殡葬设施等)进行分类管理。

  其中,建设三层及以下村民自建住宅时,建房户应选用农村建房标准通用图,并委托有农房施工管理经验的“工匠带头人”建设管理。施工中,要严格按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常识“一张图”施工。山区县(市)区应逐步淘汰竹外脚手架、木支撑模板,沿海县(市)区推行钢脚手架和钢管支撑,提高建房安全可靠度。

  三层以上村民建房、集中统建住宅和农村公共建筑,应由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并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禁止使用竹外脚手架、木支撑模板。按工程项目在限额以下或以上,以及是否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情况,由乡镇(街道)或县级建设主管部门做好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督。

  对既有房屋改扩建(加层)、影响主体结构安全的装修工程,须经规划审批,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有资质施工单位施工,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必须到岗履职,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由乡镇(街道)或县级建设主管部门做好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督。

  “对违法占用耕地的新增‘两违’,我们依托五级网格化巡查和‘四到场’检查机制,坚决发现一起、消灭一起。‘两违’、农村建房,包括房屋加层、改造、装修等,已全部纳入网格员职责范围。”该负责人说。

  五级网格化巡查按县级政府巡查总负责人、乡镇巡查第一责任人、乡镇巡查具体负责人、行政村日常巡查现场负责人、巡查“哨兵”等,各司其职;“四到场”指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施工关键节点巡查到场及村民住宅竣工验收到场。

  为建立起农村建房安全管理信息化快速发现报告处置机制,在福州市“两轮”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已开发的信息平台基础上,一个市县一体的在建农房APP监管平台也基本研发完成,将在全市推广使用,让网格员巡查、“四到场”检查和举报发现问题实现快速处置、永久留痕。

  据了解,农村建房安全管理将纳入县(市)区年度政府绩效考核范围。目前,福州市已成立5个督导组,对10个县(市)区和高新区的农村建房安全管理工作严格督导考核,强化追责问责,确保农村房屋建设安全有人管、管得住。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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