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算草案报告解读

来源:福建日报

  22日开幕的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印发了《关于福建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代表们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1年,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

  据快报统计,2021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743.84亿元,增长11.3%,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83.38亿元,增长9.9%;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10.92亿元,同口径增长7.5%。

  我省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落实落细“五促一保一防一控”,抓实抓好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财政收支运行平稳,为我省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的财力支撑。

  ——全力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科技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加大创新投入,下达43.22亿元,增长31.4%。

  支持深入实施“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下达8亿元,加强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

  支持数字技术渗透赋能,下达数字经济、数字福建等方面资金20.12亿元,支持人工智能、5G、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以及高效便民数字政府等建设。

  整合现代海洋经济产业、“丝路海运”航线拓展等方面资金45.8亿元,支持海洋经济发展。

  继续安排2亿元财政贴息资金,新设立两期共200亿元的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贷款。

  全省新增债券资金1649亿元,共支持1572个公益性项目,其中省重点项目210个。

  下达14.27亿元,有效落实促外经贸促消费政策。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全省民生支出3926.89亿元,增长8.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4%,持续保持在七成以上。做好省委和省政府29项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保障,下达相关资金137.19亿元,为年初计划总额的127.7%。

  全省下达83.79亿元,重点支持医疗救治体系建设、疫情防控人员补助、设备和防控物资、医疗机构基本建设、应急物资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核酸检测等方面。

  下达就业补助资金8.73亿元,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59.49亿元,下达102.9亿元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提高到不低于580元,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8.05亿元。

  下达教育领域项目资金100.09亿元,支持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12所,资助学生逾百万人次。

  下达20.2亿元,将基本公共卫生人均筹资标准从74元提高到79元。

  下达文旅补助经费4.13亿元,促进我省文化旅游深度融合,支持福州顺利举办世遗大会、泉州成功申报世遗项目。

  下达9.96亿元,支持南平筹办省运会,助力我省运动健儿取得东京奥运会、陕西全运会历史性突破等。

  ——支持生态文明和城乡建设。

  拨付2.16亿元支持武夷山国家公园实施生态补偿,提高自然生态管护能力和水平。

  下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补助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7.7亿元,支持实施环武夷山国家公园、长征出发地、林业改革示范区等生态文明试验区重大项目。

  省级下达105.94亿元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下达113.83亿元,推动各地抓好居住、交通、水环境、风貌、管理五大品质提升和典型样板工程建设。

  加大省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力度,下达各类补助资金1426.31亿元。

  ——推进财政重点领域改革。

  省级全面实施零基预算,同时选择3个设区市本级、8个县(市、区)开展改革试点。

  创新债券发行管理,首次发行分年还本政府债券,首次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面向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者发行政府债券。

  有序推进我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纳入划转范围的75家企业共划转国有资本129亿元。

  ——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建立健全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监管项目从17项增至27项,涉及资金589.72亿元。

  推进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提质扩面增效,监管项目从37项增至40项,累计监管资金超310亿元,惠及782.7万人。

  用“制度+科技”模式在全国率先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操作、网上公开和全省“一张网”。

  2022年,重点保障六个方面

  根据2022年预算草案,省级四本预算支出3187.6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0.7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1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0.90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69.86亿元。除保运转等支出外,重点保障六个方面:

  ——支持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实施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行动,发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留抵退税等政策效用,引导企业加大投入。支持创新平台建设行动,建好福厦泉科技城,打造沿海科技创新走廊。支持省创新研究院、省创新实验室等建设。实施创新主体孵化行动,大力扶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深入推行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在全产业推广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大人才专项相关资金投入。加快培育“单项冠军”“专精特新”等创新型企业。支持推进支柱产业提升、传统优势产业转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产业布局优化、龙头企业培优扶强以及质量、标准、品牌联动等六大工程。发挥数字经济等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加快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用好海洋服务与渔业高质量发展等专项资金,深入实施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支持创建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大力发展共享经济、平台经济、总部经济等新经济新业态。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支持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

  加强改革经费保障,深入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三医联动”、集体林权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推动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鼓励企业抓住RCEP协定生效机遇扩大出口,推动重大外资项目加快落地。支持深化闽港闽澳合作、与东盟东亚国家经贸往来。支持引侨资、聚侨力、汇侨智,吸引更多华人华侨回国创新创业。围绕“两新一重”建设、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强化项目要素保障,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常态化开展“全闽乐购”活动,支持打造“福”字号系列品牌,深入实施城乡消费提升行动。强化对信息化软硬件设施建设的统筹与投入,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提升数字福建、数字政府建设水平,持续打响“便利福建”品牌。

  ——支持积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支持深化经贸合作,加快建设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支持台商投资区等涉台经济合作园区建设。持续推进台湾农民创业园、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建设。支持闽台科教融合发展。支持平潭加大对台先行先试力度,积极争取离岛免税政策。促进厦门与金门、福州与马祖率先融合发展。完善保障台胞福祉和享受同等待遇的政策和制度。加快建设“数字第一家园”一体化服务平台。健全完善台湾青年来闽实习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加强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建设。支持实施亲情乡情延续工程,持续深化闽台文化、体育交流,引进台湾建筑师团队开展乡建乡创陪伴式服务,做好海峡论坛、海峡青年节等活动经费保障。

  ——支持持续创造高品质生活。

  加大对稳岗和培训的支持力度,保障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增加城区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加快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和优质均衡发展,保障“双减”政策落地见效。大力支持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大职业教育发展和高校提升办学水平专项投入。支持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实施优质医疗资源提质扩容、中医药传承创新、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等工程。加强对二孩、三孩生育政策和配套支持措施经费投入。支持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协调发展。支持民营养老机构建设,推广居家社区养老模式、经验。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完善医保筹资机制,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保障体系,推动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持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实施福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

  ——支持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生态文明。

  支持以更高标准实施蓝天、碧水、碧海、净土四大工程,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等改革。完善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有序推进能源低碳转型。加快武夷山国家公园建设,持续系统推进闽江、九龙江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实施重点海域海岸带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等一批重大工程。持续推进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县(市、区)和全域生态旅游小镇建设。健全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建设机制。引导更多资源向老区苏区集聚。加强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支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各地发展特色富民产业。支持实施城市更新、新区组团、生态连绵、交通通达、安全韧性等工程。

  ——支持建设平安福建。

  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继续做好疫苗及接种费用、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等经费保障。支持建设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加强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投入。大力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持续做好新时代双拥工作,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经费投入。支持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巩固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记者 王永珍 朱子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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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昕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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