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联合印发文件,从社保减负、就业奖补、技能培训、招工用工等方面保障企业用工,力促2022年一季度“开门红”。
在社保减负方面,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延续实施至2022年4月30日。失业保险费率降至1%;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的,在现行省定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调50%。
在就业奖补方面,新政策鼓励企业早开工早生产,对经当地工信部门认定,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减员率不高于2020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2022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2022年2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1年12月份70%)的重点企业,按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数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在技能培训方面,鼓励企业开展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按规定享受补贴。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在招工用工方面,鼓励各类社会机构、个人为我市企业引进劳动力,深化校企合作对接,支持企业赴外地招工引才,支持行业协会、社区(村)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等社会组织搭建平台帮助企业开展用工余缺调剂。(记者 吴宗宝)